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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花开,骊歌声起!丨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南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5-06-12 16:30:44浏览量:

亲爱的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们:

当夏日的蝉鸣奏响离歌,你们即将满载收获,告别菁菁校园,踏上人生新的征途。在这充满希望与憧憬的时刻,学院特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这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请仔细阅读,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衔接,为新征程保驾护航!

一、转接方式

1.个人发起: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转接——选择申请转接的组织——提交。(需转入、转出团组织审批)

2.转出组织管理员发起:进入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办理转出。(需转入团组织审批)

3.转入组织管理员发起:进入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办理转入。(需转出团组织审批)

二、具体操作

一、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

个人登陆账户: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八位(修改过密码后,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若显示身份证或密码错误,请联系所在学校管理员确定本人是否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若确认在系统内,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修改,并联系本级或直属上级团支部管理员生成[重置密码验证码]

点击导航栏“关系转接”选项

二、根据你转出的具体情况,如实填写绿色方框区域内的信息。

1.选择你的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区域,如果转回河北省就选择“否”,如果是以上地区就选择“是”。

2.选择你转出的原因,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选择即可。

①若原因为升学,转出组织为录取学校团组织。

②若原因为出国(境)学习研究,转出组织为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生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批后,由所在学院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③若原因为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则为单位团组织,若未建团组织则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④若原因为因公出国(境)工作,转出组织为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⑤若原因为因私出国(境)工作,转出组织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⑥若原因为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由省级单位审核,转出组织为特殊单位专属库。

⑦若原因为未落实学习、工作单位,转出组织为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建立毕业生临时团支部统一管理)。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⑧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学校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第八栏为自己申请转入的组织(一定要写转入组织全称)

【注】请务必根据实际原因,选择正确的转入组织。

3. 填写剩余的信息、选择你要“申请转入组织”。

三、填写完信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

四、填写完后请仔细检查以下信息:

1.常用联系人方式(填写本人或亲属的手机号)。

2.申请成功后可通过此界面看到申请进度,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学校或转入单位。

   

3.如果信息填入错误,在审批未成功前可提交“撤回申请”。

常见问题

1.修改密码用户可以在系统设置内修改密码。

2.关于忘记密码问题

忘记密码的用户可以通过本级或直属上级组织管理员提供“重置密码验证码”设置新密码。(2025届大学毕业生的上级团组织基本都在学校)

3.关于能否多次注册的问题

在系统内,一个人的团籍只能属于一个团组织,不能多次注册。

4.标记延迟毕业生

若毕业生晚于正常毕业时间,请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延迟毕业标记,延迟毕业学生团员选择的预计毕业时间必须晚于正常的毕业时间。

5.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党后是否还需要转接团关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6.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7.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去向是否要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

团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不需要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8.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团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具体承担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监督、评选表彰等职责。用工单位团组织负责开展对团员的日常活动,具体承担教育、联系、服务等职责。

9. 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可以。对于已就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线下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10. 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是否可以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时应核实其就业情况,不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对于接收时未落实就业去向而将团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生源地、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的毕业学生团员,应与其保持联系,待其落实工作(学习)单位后1个月内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11.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应该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若团员具体岗位尚不能确定,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团支部进行接收。

青春不散场,奋斗正当时。亲爱的毕业生们,信息工程学院衷心祝愿你们:

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毕业快乐,未来可期!